事实的确这样,三言两语之后,假装清纯的小混混就被驯服,被打发走了。
她抬起脑袋,用惊讶的表情看他,嘴唇微张,想说什么却又终于没说。
老实说,她没想过这个生的一副好皮囊的淡漠的男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主动对她伸出援手。她还以为他连她的名字或许都早已随着那封被撕烂的情书一并丢进垃圾桶里了呢。
拈起一支玫瑰似的,钟意用两根手指把段则霄还搭在她肩膀上的手挪开,轻声道谢,“谢谢你。”
语气是那样疏远客气,他倒也见怪不怪,“不客气。”
钟意怕再有人趁着夜色与她搭讪,她一个人没法解决,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去乘地铁。转身离开的时候,段则霄皱了下眉。
“不等你男朋友了?”他语气有点不耐烦。莫名其妙的不耐烦。
大概是女性天生敏感,钟意觉得他是在试探林辰和她的关系,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他没理由这么做,“他不是我男朋友”这几个字就在唇边,但也不知怎的,她偏偏不想说出来。
这可能是一种竞争心理。分手之后,男女双方重逢的那日,他们习惯无声的炫耀自己离了对方之后过得有多好。钟意也属于其中之一,所以她没有直接回应,只说,“天晚了,我得赶紧回家去了。你也早些回去吧。”
在这一整个过程里,她以背影示人,没有去看段则霄那双沉得可怕的眸子。
钟意不喜欢穿高跟鞋,也不习惯,今天穿高跟鞋完全是因为钟晓燕的话,她想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
但,高跟鞋和手提一并藏在圆桌底下,有没有给对方留下好印象暂且不谈,她只知道这双高跟鞋倒是给她带来了不大不小的尴尬和灾难。
从Joyln到地铁站要经过一条马路,马路与街角边缘有一道台阶,钟意当时大概是在想如何在段则霄面前展示最佳的背影和高傲的姿态,一个不留神,在绿灯到来以前,于台阶那里崴了一下脚。
柔柔软软的弱不禁风,她险些跌倒,还好身后有人及时搂住她。
干净的,低调的,洗衣液的味道,片刻之间,充斥鼻腔。
她侧倒入段则霄怀里,不由自主拉住他的手臂。
那是夏天,室外气温高达三十六度,男人手臂滚烫,烫的她指腹发热,轻声惊呼了下推开他,自己站好。
许是天气太热,钟意脸上泛起一抹红。导致后来四目相对时,她也没太敢去瞧段则霄的眼睛,只是任由目光在他的上衣上打转。
男人还是习惯穿纯白的t恤,算不上讲究,却也早已没了当年的稚气。她记得他的每件衣服,哪怕不是西装而是休闲服,也总喜欢烫熨规整后再穿。
看看他身上的皱褶,她想,那应该是她挠的。所以她道歉,也道谢,“谢谢你。”
这是他第二次救她了,但她不是很开心。因为在她想象中的久别重逢,不应该是这样的。
想象中,她应该穿最美的婚纱,挽最帅的新郎,做最独立的玫瑰花。而不是落魄的等待前男友出手相助。
她暗骂自己这几年一点长进都没有,还像上学那么不谙世事。
余光不露声色注意到他的手还扶着自己的肘弯,她眨眨眼,动作轻而缓的准备挣脱掉。
就是这个动作,惹毛了他。
眉毛拧成深重的颜色,段则霄没有顺从,反倒有些生气的把她拽紧些,“钟意,你到现在还不会好好走路吗?”
“......啊?”她一愣。
“我是在问你,”男人叹了口气,表情有点无奈,“你怎么和以前一样,走个路都能摔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