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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你好,我是送快递的(1 / 2)

当郭嘉的人动用力量展开调查的时候,

很快,

就锁定了一些嫌疑人。

……

宁老六年轻的时候被人喊老六,

等他自立门户,

自己拉着一伙团队出来干的时候,

他就叫六爷了,

而他做的行当原本叫盗墓,

但自从盗墓笔记火了之后,

他就让自己的手下称自己为摸金校尉了。

毕竟,

摸金校尉,

说出去怎么也比‘盗墓的’好听啊。

不过最近他准备退出了,

原因无他,

赚够了,

打算金盆洗手。

因为他以前做是为了有钱吃饭,

后来做是觉得来钱快,

现在钱赚够了,

当然不打算继续做了,

毕竟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万一,

万一哪天落网了呢?

不过干他们这行的想要退出,可不容易,

因为盗墓是犯法的,

他们之所以明治犯法还干这行,

纯粹是因为钱,

现在,

他捞够了,

想跑,

但他的那些兄弟们还没捞够呢,

他们不会愿意散伙,

而老大之所以是老大,是因为能带他们赚钱,

可要是有一天,

老大不能带他们赚钱了,

那些兄弟,

说不定会化身豺狼,

把他这个老大,

连皮带骨头一起吃进去,

“所以,”

“我只有两个选择。”

“一,出国,去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国家,然后过隐姓埋名的生活,”

“二,把那些兄弟,全送进。”

宁老六一页一页的翻着书,心思,却没在书,

出国其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但奈何他对英语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

再加他妻儿都在这里,

又吃不惯异国他乡的饭菜,

再加故土难离,

所以,

只好委屈你们这些老兄弟了,

宁老六合书,拿出手机,准备打电话通知他的那票兄弟,去干票大的。

的确是个大的,

那个墓葬的规格,超过几乎所有已发现的帝王墓,

就是有点凶险,

几十年前,

他还没当老大的时候,

三十几号人进去,

就几个人逃出来,

这次,

他打算带兄弟们再去探一次,

如果顺利下墓,拿到好东西,

那不必说,

直接散伙,

毕竟,

那个墓里的东西,

足以让每个人,都吃得饱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