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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第十页 解玉(2 / 3)

四喜的心中,这年头根深蒂固,不然也不会有这夺命的药丸。

夜寒深重,薄雾渐浓,春天在这片荒寂的山地里只是个梦,脚下的山路已到尽头,再往前走上片刻,便能看到渐多的人烟与酒肆的灯火。

他停下脚步,掏出那瓷瓶,将剩下的药丸倒在掌中,还有一粒。当初,他一共制了十粒,这一粒,不知又该归谁?

四喜深深吸了口气,抬眼望向夜空。他有个习惯,望天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看向北方,看得久了,空空夜幕幻觉般变成星月相随的画卷,如银光芒下,隐隐可见一座白雪皑皑的大山。

最近,类似的幻觉出现得越来越频繁。

他用力拍拍自己的脑袋,如果自己没有那种该死的病,应该就不会认识半眉这个老家伙;若不是这个病,他又怎么会留在老家伙身边当徒弟?他不止一次发誓,一旦找到能根治这个病的方法,他会立刻跟半眉划清界限。他的生命,不能跟半眉一样,浪费在无聊事与无聊人身上。

收起药瓶,他重新提起快要燃尽的灯笼,快步走向前方的热闹繁华。

四喜不记得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学会了喝酒,每当用去一颗药丸时,他总要寻个有酒的地方喝上几杯,但从不喝醉。他享受的,只是适当的烈酒给五脏六腑带来的暖意。他不明白自己的身\_体为何在这个时候总是凉的,凉得连他自己都讨厌。

今天也不例外。

坐在春更楼二楼临窗的位置,四喜要了一壶酒,一口一杯。

春更楼的生意,越到深夜越好。不爱回家的人、不知要去哪儿的人,都聚在这里,一壶酒几盘菜,消磨整个夜晚。

“水深激激,蒲苇冥冥。枭骑战斗死,驽马徘徊鸣。”

帷幕后的女-子,婉转轻唱,幽幽的曲子在寒夜里浸过,再入耳中,竟比平日更柔肠百结,愁思弥漫。

听到这声音,四喜微微一怔,给自己倒上最后一杯酒,不动声色地看了看那半隐在朱红薄纱后的人。

这是,满脸笑容的掌柜走上来,朝邻桌的两个青年拱手道:“袁大人,赵公子,今日的酒菜可还满意?”

那面如冠玉的青衫男子含笑点头:“甚好!掌柜的已将我与兄弟们的口味摸得很清楚,不枉我们做你春更楼的常客。”说罢,他又赏了些钱与掌柜的,指指帷幕那方,“不知今日,锦袖姑娘可愿一展芳颜,与我等一见?”

“袁大人谬赞勒!”掌柜满心欢喜地收起赏钱,又面露难色,“可是锦袖姑娘说了,只唱曲,不会客。规矩不能怀。袁大人您看……”

“既如此,便不为难她了。”旁边的白衣公子放下酒杯,“烦请掌柜转告锦袖姑娘,今夜的曲子甚合我意,不知下次来时,可有幸再听一回?”

“是是,赵公子放心,小的必然转告。”掌柜点头如捣蒜地退了下去。

袁青云笑问:“子龙,你是对这曲子合意,还是对唱曲的人合意呢?”

“袁大哥说笑了。”白衣公子红了脸,“只因这曲子是我娘亲最爱,她在生时,常常哼唱,今日听到,倍感亲切,心下便起了要谢谢锦袖姑娘的意思。”

“好了好了,不必解释。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袁青云朗声笑道。

白衣公子笑笑,只顾喝酒。

“不说笑了。”袁青云收起笑容,神色严肃起来,“如今你手下的民团义军,操练得如何了?”

“我赵家军虽属民团,却不逊于各路豪强手下的任何军队。”白衣公子斩钉截铁道。

“甚好!”袁青云面有喜色,“乱世方能出英雄,如今的局势,若能善加利用,必能成就一番大业。”

“袁大哥的意思是?”

“公孙瓒有意扩充军备,如今正派了亲信来真定,意欲收编最优秀之民团。放眼整个常山郡,除了子龙你,有谁可堪此任?这次可是你的大好机会,若能到公孙瓒麾下,以你的资质,不出三年,必成大器!”袁青云顿了顿,闪过一抹忧色,“只是,我得到消息,公孙瓒此番只选一个最出色民团纳入军中,郑穹也对这个机会虎视眈眈,他郑家军人数在你之上,旗下也不算酒囊饭袋,加上郑穹此人颇有野心,若被他抢了先机,对你是大大的不利。”

白衣公子淡淡道:“当年郑穹与我比试,被我挑下马来。我与他,大可再来一场公平比试。”

“太守大人也有此意。”袁青云点点头,“郑穹本是太守大人妻弟,大人心中自是希望自己人崭露头角,但你放心,有我在,必不令这场比试有任何偏颇之处。”

“多谢袁大哥!”白衣公子朝他举起酒杯,“能结识袁大哥这样的君子,实乃子龙之大幸。”

袁青云也举起杯子:“但愿有朝一日,常山赵子龙能扬名天下,名垂青史。”

两个酒杯有力地碰到一起。

四喜的酒早喝尽了,邻桌那两个家伙的谈话,也断断续续落进耳里。

这两个青年,他都认识,着青衫的袁青云是胡姑姑口中经常称赞的美男子,亦是常山郡的都尉大人,年轻有为。白衫者,他就更熟了,因为他每天至少要听一个人提他的名字提上二十遍。赵云,字子龙,年二十三,常山真定人,民团教头,武艺了得,尤以一柄龙胆银枪威震常山,未有败绩。

想到“那个人”,四喜打了个酒嗝,放下酒钱,起身离开。

离春更楼两条街的地方,有一片不起眼的旧居,掩在稀疏的蔓藤与野花里,外头还有一条小小的河沟。大家都管这个地方叫“深花里”,据说在古时,这是个开满牡丹的山坡。

“嘻嘻,他居然没发现,幕后换了人。”

“证明你的歌艺出众,连我都要甘拜下风呢。”

此刻已是三更天,两个年轻女-子,一高一矮,正携了手往深花里走,边走边聊,甚是亲热。

“朱七夕,真是你?”四喜的声音让两个毫无防备的人吓了一大跳。

“你走路没声音的阿?!吓死我了!”一个拳头砸到四喜肩膀上,那花容失色的少-女瞪圆了一双杏眼,拍着心口骂道。

旁边那身段修长婀娜的蓝衣女-子倒是镇定得多,笑看着四喜:“是你?与你师父一道来的?”

“不是。”四喜也不拿正眼看她,只说,“你让这疯婆子代你唱曲儿,就不怕她砸了你的招牌?”

“有人代我献曲,我乐得歇息,高兴还来不及。”锦袖垂眼一笑,单单一个表情,足以令百花失色。

“刚刚你也在春更楼?”少-女大吃一惊,像被人抓到了小辫子,脸涨得通红。

“回家去!”他一把拽起少-女的手。

“先把锦袖姐送回去,这么晚了,遇到歹人怎么办?”少-女不依。

“不用,我家就在前面,怎可能遇到歹人?”锦袖笑着回绝,“快跟四喜回去吧。”

“歹人?”四喜斜睨了锦袖一眼,别有深意道,“我看,只要锦袖姑娘不做恶,已是大好。”

锦袖脸色微变,但很快归于无迹,她笑着告辞,临走前又对四喜道:“代我问你师父好,上次他带来的豆糕很好吃。”

“一定,走好。”四喜点头。

回去的路上,四喜时不时看看身边这个不停傻笑、好像沉在一场甜梦里的丫头。

她叫朱七夕,十七岁,就住在闭花斋的隔壁。四喜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才十二岁,在这个应该拿着绣花针练女红的年纪,她却握着一把油腻腻的刀,在她爹的指导下,站在肉案前学习如何用最快的时间切猪肉。朱老爹是街市上出名的屠户,从不短斤少两,是个颇为厚道的生意人。可惜在七夕十四岁那年,朱老爹病逝,临死前,他让七夕拜了胡姑姑作干娘,也恳求胡姑姑代为看顾七夕。胡姑姑自然是答应了,原本她想将七夕培养成闭花斋里的推销员,可她很快就放弃了,因为七夕很认真地跟她说,她喜欢卖猪肉胜过卖胭脂水粉。于是,七夕接手了她爹的事业,成了真定县里唯一一个女屠户,生意还算不错。日子一长,熟悉她的人都管她叫“猪妹”,“朱七夕”这个名字倒是很少有人再叫起了,除了锦袖与四喜。

“四喜,我唱得好不好听?”走着走着,七夕突然跳到四喜前面,倒退着走路。

“还好。”四喜目不斜视,“为了那个赵云,把脸涂成猴-屁-股,丑死了。”

“亏你还是干娘手下的人,连最好的胭脂都不认识!”七夕一撇嘴,却一点不生气,“我听他说过,他最喜欢《战城南》这支曲,我老早就学会了。那天锦袖姐来闭花斋买东西,说最近他常与袁大人一起到春更楼听曲喝酒,我寻思着机会难得,便求着锦袖姐帮我这个忙,让我有机会把这支曲子亲口唱给他听。不曾想今儿晚上,锦袖姐真喊了小厮来通知我,说他们去了春更楼,要我快些去。哎呀,你不知道,我紧张死了!锦袖姐亲自给我弹琵琶伴奏,老天保佑,他居然很喜欢!”

七夕越说越兴奋,没留神脚后边的土坎,亏得四喜眼快,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他赞的是锦袖。”他松开手,“好好走路!”

“可那是我唱的呀!”七夕毫不介意,眼睛里的笑意都要淌出来了,“反正,我唱了,他听了,赞了,圆满了!他以后应该都很难忘记这个晚上吧?”

“有病。”四喜直截了当地说,“你做再多无聊事,他也不会喜欢你。”

估计整个真定的人都知道,卖猪肉的朱七夕对民团教头赵子龙情有独钟,更有好事者说,曾听朱七夕在喝醉酒时大喊“嫁人当嫁赵子龙”,几乎所有人都将这事视为笑话。那玉树临风、白马银枪的赵子龙,怎会看上这个一无是处的猪肉妹?要知道,别说真定,全常山郡都不知有多少待字闺中的姑娘将他视为梦中情人,赵家的门槛几乎要被媒婆们踏平,怎么也轮不到她朱七夕。唯一不笑话她的,大概只有胡姑姑跟锦袖,还有半眉,当然,她自己也不笑话自己,她从不觉得自己的感情有任何问题。

“做这些事的时候,自己高兴不就成了。”七夕跟在他身后,脸上没见到半分沮丧,“又不是做买卖,总想要换回一点什么似的。”

“姓赵的连正眼都没看过你。”四喜一点面子都不给她。

“谁说的?”七夕立刻反驳,“我十四岁那年,第一天去街市上开铺……”

“求你了,这一段你都讲过五百次了!”

“再讲一次无所谓嘛!喂喂,四喜你别走那么快,我跟不上你!”

七夕十四岁那年发生的事,关于那一天她是如何被泼皮欺负,拿了猪肉又不肯给钱,还打了她几个耳光,关于英明神武的白衣赵公子是如何路见不平,三两下将泼皮打得屁滚尿流撒腿就跑,共关于他是如何温柔地将摔伤的她从地上抱起来送到医馆去,关于他的脸孔在那个春日的午后是多么迷人心魄等等,他真的是听到耳朵起茧子了。

可是,也说不上为啥,就算她再怎么执意重复,他心里也并不讨厌。虽然她好像总是做一些让人无法夸赞的事情,可她身上却莫名存着一种温暖的气息,让他这种历来孤僻沉默的人,也能变得生动一些。

他不太记得自己跟七夕的关系是怎么变得亲近起来的,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事。第一次见到她时,这瘦小的丫头一手拎个猪头,一手提一大桶洗好的衣裳,健步如飞跑进闭花斋来。在他跟半眉来这里前,七夕几乎替胡姑姑包揽了所有粗活,顺便负责在胡姑姑不在家时跟她的老母亲聊天。与普通人家的闺女比,七夕一点也不怕生,头次见到他便把自己的身家底细一股脑儿交代出来,末了还欢喜地拉着他一起去给另一条街上的几户人家送切好的猪头肉,亲热得好像跟他已认识十年八年似的。之后的几年更不用说,只要她一来闭花斋,便是一番热闹欢腾的景象,她好像从不知累,也不知什么叫不高兴。在四喜眼里,七夕就属于那种为别人累得半死还能哼小曲儿的缺心眼。

不过,她也有彪悍的时候。四喜曾病过一次,发烧,头疼,吃不下东西。大夫开了药,嘱咐一个时辰服一次,七夕便认真起来,整整一夜守在床边,每隔一个时辰准时喊醒他,逼他一滴不剩地把那个苦死的汤药喝下去,他不喝,她就捏住他的嘴灌,一点不含糊。如此的结果就是,两天之后四喜康复,七夕却因为睡眠不足,切猪肉时一走神,食指被弄了个大口子,很久才愈合,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疤。

仔细想一想,这丫头的存在,就像每天都吃得馒头面条,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可是,会变成一种渐渐深厚的……习惯。

漆黑寂静的街道中,一盏灯笼照着前路,一个在跑,一个在追,两个年轻人轻快的脚步渐渐远去,谁也没有发现,素来平静的真定县,一股剑拔弩张的势头正在暗暗涌动……

微风细雨,花开蝶舞,这个季节把一切都变得温柔起来。

不过,有个地方是例外的。

东校场上,刀光剑影,人声马蹄,交汇成一个锋利热血的世界。

赵云照例一袭白袍,紧握着精光熠熠的涯角枪,稳步穿行于队伍中间,时不时纠正手下兵士拿刀用枪的动作。每个在场的男儿都一脸刚毅绝然,响亮地呼喝声伴随着每个招式。就连拴在校场旁的白龙驹与其它马儿,也都昂首奋蹄、不时嘶鸣,一副迫不及待要上阵杀敌的威武模样。

还有十五日,便是与郑穹一较高下的时候了。太守大人已颁明文,要赵家军与郑家军公平比试,两军各自展示刀剑骑射之功力,由各位评判大人打分。最后再由两军教头单人匹马比试,胜者在已得分数上再加十分,败者减十分。最终获胜的民团,将收编于公孙瓒麾下,成为正式军队。

不管比试规则如何,赵云都信心十足。

此刻,只见这班热血男儿顶着午后艳阳,舞刀弄枪,挥汗如雨,校场的地上,随着大家齐整的步伐,扬起阵阵尘土,颇为壮观。赵云身姿矫健,白衣如云,立于其中有如众星拱月,煞是惹眼。

如此一幕,趴在围墙上的朱七夕看得呆了去。

“喂!你看够没有?”墙下,贡献了自己肩膀给她当梯子的四喜皱眉问道,“你下午不做生意了吗?”

“休息半天。”七夕目不转睛地看着校场里的某人。

“你不是要去闭花斋看胡姑姑她老娘马?”他又问。

“要晚上才去。她老人家爱看我演的手影戏。”七夕心不在焉地回答着。

正说话间,赵云示范的一招回马枪,引来一片叫好声。七夕见了他这般身手,顿时激动不已,丢了魂儿似的松开扒住墙头的手,猛直起身-子大声鼓掌叫好,完全忘记了自己危险的处境。这一折腾,立时让她失了平衡,半个身-子朝墙头那边一歪,四喜想拽住她的脚都来不及,眼睁睁看着这傻妞载进了校场里。

腾起的灰土里,背朝天趴在地上的七夕,抬起一张大花脸,尴尬地看向那个朝自己走来的人。

“朱七夕,你在做什么?”赵云杵着长枪,皱着眉,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并没有搀扶的意思。

“路过,嘿嘿。”七夕慢吞吞爬起来,边拍着身上的灰边冲着他笑。

“你可知偷看练兵会被杖责二十?”赵云冷冷问。

“打吧,我皮厚。”七夕居然还能喜笑颜开,“你练兵的样子真好看!”

此言一出,不远处围观的家伙们发出一阵窃窃的笑声。赵云扭过头,大吼一声:“所有人听令,围校场跑步十圈!不得喧哗!”

“真心话!”他看着他的脸认真说。

“出去!”

赵云一把扭住她的胳膊往外拖,却惹来她一声惊叫。

“又怎么了?”他看着突然一脸苦相的七夕。

她指指自己的右脚:“好像扭伤了。”

他松开手,蹲下来,试探着捏了捏她的脚踝:“这里?”

七夕倒抽一口冷气,猛点头。

“自作自受。”他将长枪放到一旁,背对她蹲下来,“上来。”

“上去?”七夕又倒抽一口冷气。

“不然呢?你滚着出去?”赵云面有愠色,“快点!”

“咚!”七夕欢天喜地跳上他的背,力气太大,差点把他扑倒在地。

她把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谢谢。”

他没回应,背着她专注地朝校场外走去。两个人的影子在阳光下移动,见他不说话,闲不住的七夕腾出手来,做出一个小狗的手影,欢腾地咬着他的脑袋。

“你就不能像个正经姑娘一样吗?”他终于开了口。

“我哪里不正经了?”七夕收起手,支起脖子努力看他的侧脸。

“不要再有事没事往我家里送猪肉了!”他无奈地说。

“你不多吃肉,力气会不够呢!再说你马上要跟郑穹他们比试了,我认识的所有人都认定你会赢!”她认真地说。

“朱七夕,你到底明不明白我在说什么?”赵云一抬头,却看到四喜站在校场门外,眼睛一亮,加快步伐走到他面前,很不温柔地将七夕朝他面前一放,“来得正好,把她带走。”

“喂!”七夕下意识地拉住了他的袍角,“你不管我拉?”

“你的小伙伴来了,不用我管。”赵云如是道,旋即一脸正色对四喜说,“以后不许再帮她来偷看。”

“脚在她身上。”四喜耸耸肩,“只要她还喜欢你,就一定会来看你。”

七夕顿时红了脸,虽然她喜欢赵云的事儿大家都知道,可被人这么一语道破,且是当着他的面儿,还是让她吓了一跳,连赵云的眼神都慌了瞬间。

“子龙大哥,我……”她深呼吸了一口,大大地眼睛看向赵云。

赵云突然举起手,做出一个“不要再说话”的手势,片刻的慌乱也烟消云散,换成惯有的冷静与决绝。

“朱七夕,你听清楚。”他看着坐在地上的她,一字一句道,“我不管你怎么想,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一定点都没有。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

七夕愣住。四喜抱着手臂。一脸轻松地看热闹。

赵云转过身,暗自咬咬牙,又扔下一句:“姑娘家,还是要顾着脸面才好。”

望着他走回校场的背影,七夕发了很久的呆,然后才扭过头,笑着对四喜说:“我们回家。”

远处的校场上,几个青年笑嘻嘻地围在赵云身边:“云哥,猪妹对你可是一条心,何况那丫头虽然做事出格,人却是好的,何必对人如此绝情?”

他沉默片刻,道:“早晚是要上战场的人。生死未知,何必累人。”

众人面面相觑。

“别再说这些无用的话。”他“唰”一下从地上拔出插入泥下半尺的涯角枪,“继续练习!”

小小的风波,就这样消失在拳脚与刀枪以及再次腾起的尘雾里。

只是,谁也没注意到,在督促众人的过程里,赵云有好几次走神看向围墙那边,然后自顾自地笑一笑。

那个笨蛋摔下来的样子,真的是很好笑阿,像只可爱的癞蛤蟆。

赵云这样想。

从校场往闭花斋的路上,七夕趴在四喜的背上,比平时安静很多。

“早跟你说过,你跟他没可能。”四喜淡淡道。

七夕咬咬嘴唇,努力笑出来:“以后,送给他的猪肉可以送给你和你师父了。”

“我不爱吃肉,师父也是。”四喜摇摇头,“傻死了,你。”

有事长时间的沉默,七夕突然说:“你信不信,他以后定会是个很出色的大将!”

“因为长得好看?”四喜故意道。

“他勇猛,却不嗜杀。”七夕看着前方,“早晚是要打仗的。一打仗便要死许多人,若有他领军,起码不至祸及无辜,为杀而杀。”

四喜沉思片刻,说:“还是想想怎么卖好你的猪肉吧。别的事,轮不到你想。”

“我只是喜欢他,然后,希望他一辈子都好好的,一辈子都不要受伤。”七夕像是没听到他的话,自顾自地呢喃,“我没想过要从他那里拿回些什么。就像我给小虎他们送吃的,帮胡姑姑干活,陪胡大娘聊天,我只是喜欢去做而已,没想过要从这些人这些事上,要回什么。”

“帮了别人也要对方记得你的好,否则有何意义?这就像做买卖一样,得拿钱才能换回想要的东西。”四喜皱眉道。

“你也说了,那时买卖。”七夕把脸埋在他背上,侧望着身旁的街市,“我爹说,但行善举,莫问前程。如此一来,生活自会开心快乐。”

但行善举,莫问前程……四喜心下一惊,不知从何而来的、模糊而零散的场面,突然在脑中摇晃。积雪的大山,流动的泉水,枯竭的叶子……

他停下,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渗出来。

“怎么了?”七夕察觉到不对,觉得他的身-子微微颤-抖,赶紧跳下来,摸摸他的额头,“怎么这么凉?你又犯病了?”

“我没事。”四喜忍住头疼,走到街边靠墙坐下。

“头又疼了?”七夕跛着脚跟过去,极担心地看他,用力握住他的手,“你别忘了我是谁阿!”

四喜很坦白地告诉过七夕,他又一种天生的病。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在遇到半眉之前,他的生活是怎样的,他一点记忆都没有。因为这种怪病,令他每一天都会忘记昨天的事,如此循环。直到遇到半眉,他给他服用一种透着人参气味的药丸,他的记忆才得以保存下来。这种药丸的成分,半眉从来不说,他自己试过配制,却总不成功。所以这也是他肯一直老老实实做半眉徒弟的原因,他不想再变成一个没有过去的人。

可是,最近他发现,自己的身\_体好像又出了别的问题,只要头一疼,脑子就会有刹那空白,紧跟着便有那些零散的场面浮出来。刚刚,就是那八个字,突然像刀子一样剜进了他心里,然后一笔一划刻出来,好像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要透过这几个字涌出来似的。

头疼渐渐隐去,他看了面前满面愁容的七夕一眼,没好气地说:“你是朱七夕,卖猪肉的蠢丫头,我一辈子都不会忘。”

“吓死我了。”七夕拍着心口,松了口大气,“真怕你突然就不记得我了。要是那样,就没人愿意给我当梯子了。”

“那我宁可不记得你。”四喜打开她的手,“丢人现眼!”

“别呀!”她赶紧拉住他,很认真地说,“你答应我,要永远记得有我朱七夕这个朋友!”

“不要!”四喜别过头去,“忘就忘了呗。”

“不行!”她瘪起嘴,要哭的样子,“我已经没有家人了,难道连朋友都不能有吗?”

四喜无奈地转回头,不耐烦地说:“好了好了,不会忘记的。”

“拉钩!”她伸出小指,破涕为笑。

“烦死了!”

一大一小两根手指,在三月的阳光下,缔结盟约。

“哎呀,怎么眼皮老跳呢?”

闭花斋的饭桌上,胡姑姑放下碗筷,用力揉着眼睛。

“昨晚没睡好?思念哪家爷们儿呢?”半眉一边塞-着馒头,一边偷笑。

“贱嘴!”胡姑姑一筷子敲到半眉的秃头上。

四喜专心吃饭,把两个老家伙当成透明的。

奇了怪的,他的眼皮也在跳。

今天,赵云与郑穹的比试,就在西校场上开始,算算时间,两军人马应该已经剑拔弩张了。

太守大人下了命令,为让两队人马专心比试,比试期间封锁校场,严禁外人围观。整个真定都为这场比试沸腾了,虽然无法入场一观,但大家都猜测,胜出的定是赵云。

四喜也这么想。

他跟赵云虽不算朋友,可这几年下来,对他的一切也算了解,以他的身手,这应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比试。

可为何心里总是惴惴的呢,从早晨醒来时,便是如此。

吃罢午饭,照例由师徒俩滚去厨房洗碗打扫,胡姑姑去伺候她老娘。

四喜慢吞吞地洗着碗,半眉边擦灶台边问:“徒弟,最近可有头痛?”

“有。”四喜头也不回。

“可又看到一座雪山?”

他愣了愣:“有。一次比一次清晰。”他转过身,问,“那个地方,到底是哪里?你知道,为何从不告诉我?”

半眉抬起头,缓缓道:“我在等。你也在等。”

“什么意思?”

“洗碗吧。”半眉有呼呼地擦着锅,“该到的时候,自然就到了吧。”

半眉的上半身,映在那一大半的刷锅水里,微微漾动的水面上,不见那又丑又秃的大叔,却是个丰神俊美、堪比天人的年轻男子……

“又弹错了。”春更楼的厢房里,锦袖含笑戳了戳七夕的额头,“明明心思不在这里,非要选这个时候来找我学琵琶。”

坐在窗边的七夕吐了吐舌-头,放下弹得一塌糊涂的琵琶。

锦袖“扑哧”一笑:“少-女怀春,都是一般模样。”

“锦袖姐,你就别笑我了。”七夕红了脸,垂下头,“他说了,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傻孩子。”锦袖叹了口气,“你做了你想做的一切,他能不能有回应,就不要多想了。”

“我没有多想。真的。”她看着窗外,微笑,“他救过我,我给他送过猪肉,我给他唱过曲儿,他还背过我,挺好了。”

话音刚落,七夕的视线突然落在楼下的某人身上,那青衫飘逸的男子,不是都尉大人袁青云吗?

“这会儿他不是该在校场上,给子龙大哥他们助威吗?”七夕奇怪地说,“怎么一副没事儿人的样子往春更楼里来?”

她跑出厢房一瞅,却见袁青云带着一个小厮,与一个黑衣男子一道,在掌柜的带领下,径直进了二楼末端的雅间,并将小厮留在门口看守。

七夕细细一想,只觉那黑衣男子看起来颇为眼熟,好像……那天在校场上见过,他就站在第一排,功夫很厉害,还跟赵云对打过。既然他是赵云的人,这会儿就更不该在这里了呀。

“怎么了?”锦袖跟出来。

“有点不妥。”七夕一皱眉,“袁青云这会儿怎么跟子龙大哥的人在一起?”

锦袖略一思忖,说:“跟我来。”

她拉着七夕,佯作无事状,大大方方进了袁青云隔壁的房间。

一进去,七夕便迫不及待贴到墙上,竖起耳朵使劲听,可是,墙太厚,哪里听得到。

“听不到!”她着急地说。

“你自然是听不到的,我来。”锦袖上前,轻轻将侧脸贴在墙上。

“你能?”七夕不太相信地看着她。

锦袖一笑:“我的耳朵比寻常人好使。”说着,她竖起手指,让七夕安静。

隔壁房的两人,此刻却全然不知隔墙有耳。

“办妥了?”袁青云啜了一口茶。

黑衣男子站立一旁,点头道:“昨夜已将郑穹的铁枪上涂了毒,为了更保险,白龙驹的草料里,也加了东西。以郑穹的功力,虽打不过赵云,但要让他受点伤,易如反掌。这个毒,见血无救。”

“甚好!”袁青云满意地笑出来,“赵云一死,教头一职自然由你顶上。届时再给郑穹安个求胜心切、以毒杀人的罪名,他郑家军群龙无首,正是你将他们收入囊中的好机会。一箭双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