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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教导杀人前的推理公式!(2 / 3)

“在这种一只手胁迫,凶手还穿着高跟鞋的情况下。”

“同时,还要一只手握着凶器,在大腿上掏出血窟窿,同时脱下裤子,进行强奸”

李建业松开手,他盯着周围没有打斗的痕迹。

“能做到吗?”

能吗?

做不到,就算是姓泰的来了也做不到。

嗯,说的不是泰森,是人间体的泰罗。

受力点在这摆着呢,这种状况即便是个傻子也能反抗起来!

更别提,凶手在目前的描绘中,还只是个一米五五左右,身穿高跟鞋,体重一百一十斤的人了。

男女身体的那点差异,早就被信息冲刷下去,变得微不足道。

“所以.“

“极有可能,现场存在一位,甚至是多位凶手!“

李建业脑子里的思路较为清晰。

一条路走不通,那没必要找很牵强的理由为他弥补,不如试试另一条路!

“也就是说,一位凶手进行控制,另一位,也就是拿刀强奸的人进行强奸。”

言罢,钱华等人的脸上露出错愕的神情。

“等下,现场还有没有其余的脚印?”

徐嚯摇头,“没有,检测到的可疑脚印只有一个,第二个则是死者。”

这话落下,周围人更疑惑了。

如果,按照这条思路往下推理的话.

“也就是说,这是一起团伙作案的凶杀。”

王虎思索片刻,做出总结,但也提出自己的疑问。

“但如果,是团伙作案”

“那高跟鞋的主人,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

先不提为什么现场不存在第二人的脚印。

单单是第一个疑似凶手的高跟鞋脚印,就足以让他们满脑子问号了。

如果存在多人,那从高跟鞋来看,它的主人很有可能是一个女人。

现场尸体大腿处的血窟窿里的白色液体,也能证明还有个男人。

这样来看,那就是

“一个女人,帮着一个男人,强奸另一个女人?”钱华眉头皱起,“这什么鬼?”

“谁知道呢。”

李建业也摇了摇头。

之前说了,天平上的理由要压倒代价,才会进行一场犯罪。

而代入到这起案件中。

一个女人,得有什么理由,才会帮着另一个男人强奸一个女人?

她能得到好处?

得不到好处,甚至连强奸案最基础的爽感都没有。

对方是女同?

可能吧,但现场的环境,并没出现女人强奸女人的画面。

那对方为什么,会冒着杀头的风险,去帮一个男人强奸女人?

理由呢?

理由在哪!?

“和韩诗与王金元的关系一样?”

王虎提出一个新猜测。

“对方是被胁迫的?”

“不对,如果是被胁迫那凶手直接和胁迫的女人做那啥不就行了?还不用开洞。”

“是因为腻了?还是因为太丑?”

“但如果是这样,好像也达不成韩诗那个处境。”

韩诗是因为长得漂亮,所以才会被人盯上带走。

如果假设团伙中,被胁迫的女人长得漂亮,他还能与之打扑克,那还会对周围人下手?会,但概率很小。

如果很丑,那一开始就不会被凶手以性的角度胁迫。

是其他角度?比如什么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