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起码,女知青们都不像上辈子那样以为她是想讨好姜可可抱她大腿好得好处。
也不会让原身像上辈子那样以为人软和就提各种肆无忌惮要求,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得不加思考。
林思然是很喜欢现在这样的情况,重活一辈子,她不想再让姜可可骑在自己头上,不过看在姨妈面子上,她多少还是要关心她身体状况。
“听说你手受伤了,现在怎么样了。”说着走到了床铺边缘,俯下身子要去拉她盖在脸上的被子。这么大热天的,一回来就跑到床上盖的密密实实的,也不嫌热。
然而手刚碰上被子,一只裹着纱布白嫩纤细的手便从被单里快速钻了出来,一把拽住了被单,很用力,不想让人拉开。
林思然一愣,这是真的心情不好?按照以前对她的了解,下一秒是不是会脾气爆发,掀开被子直接冲她吼?
她松了手,行为比脑袋更快做出反应,身子挺直脚步往后退,做好了应对她突然爆发的准备,免得弧度太大不小心伤了她。
然而,意料之中的爆发并没有到来,耳朵里传来的反倒是小小的类似无助的呜咽。
她哭了?躲在被子里哭了?!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